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顶端新闻·河南商报讯(记者 张静)近日,河南省人社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《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(试行)》,适用于具有相应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初、中、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。
值得注意的是,该评审标准打破了学历、层级、身份、户籍等限制,农业生产领域的“土专家、田秀才”均可参评。
在农业系列职称名称和层级的基础上,单独设立了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名称和层级,将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名称、层级和我省农业系列职称进行了区分,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称名称为助理农艺师(新型职业农民)、中级职称名称为农艺师(新型职业农民)、副高级职称名称为高级农艺师(新型职业农民)。
职称评价条件中既设置了农民助理农艺师(初级)3年、农民农艺师(中级)4年、农民高级农艺师(副高级职称)5年的逐级申报工作年限要求,也设置了无职称人员申报农民农艺师(中级)5年、申报农民高级农艺师(副高级职称)8年从事农业生产的直报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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